2025-01-12来源:中华网News

妹妹未尽监护责任,姐姐痛失子后诉诸法律

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常有的事,但发生意外时,无偿帮助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?近日,嵊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纠纷案件。

2024年8月,江苏一对姐妹携4名子女到嵊泗旅游。当晚,姐妹二人陪同孩子在下榻的民宿泳池中嬉水,因疏于照看,姐姐年

...励家人或陌生人彼此好意照看、好意帮助。在非故意或重大过错情况下,“好意”并不应当承担责任,判决赔偿反而可能助长自私冷漠的社会风气。(责任编辑:张佳鑫 076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