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友之间互相帮助,是常有的事。但发生意外时,无偿帮助的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?近日,嵊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纠纷案件。
2024年8月,江苏一对姐妹携4名子女到嵊泗旅游。当晚,姐妹二人陪同孩子在下榻的民宿泳池中嬉水,因疏于照看,姐姐年仅4岁的孩子不幸
...人,彼此好意照看、好意帮助。在非故意或重大的过错情况下,“好意”并不应当承担责任,判决赔偿反而助长自私冷漠的社会风气。来源 潮新闻 记者 马丽红 通讯员 姚留艺